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安全相关会议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领导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保卫处将开展《2021年度辽宁大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责任状领取及签订要求
请校内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于2020年12月29日(周二)下班前分别到蒲河校区、崇山校区保卫处领取责任状(一式两份),并做好登记。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2月31日(周四)下班前返还保卫处一份。此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与签状单位各留存一份,有效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1.崇山校区:保卫处综合治理科(学生十舍二楼值班室旁),联系人:张老师、姜老师,联系电话:62202333。
2.蒲河校区:保卫处办公室(体育场看台下C118室),联系人:孙老师、常老师,联系电话:62602255。
附件1:崇山校区《2021年度辽宁大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发放表
附件2:蒲河校区《2021年度辽宁大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发放表
保卫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