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3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20〕16号)精神,全面推进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我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现将7月10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的《辽宁大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辽大党发〔2020〕31号)(附件1)转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辽阳武圣校区外国语学院参照此方案执行)。
1.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各牵头单位要根据《辽宁大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本单位实施方案,梳理汇总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职责分工、推进措施和整改进度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
2.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改。2020年8月—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各牵头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任务分解(附件2),牵头组织各责任单位开展分管工作领域内的风险隐患排查。建立秋季开学督查问题隐患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积极发动各方力量加快实施,精准推进各项排查任务落实。对照问题隐患清单积极带头落实整改,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制定“时间表”,确定“路线图”,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做好工作总结和上报。各牵头单位要针对各自分管工作领域内的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并建立安全风险台账(参考附件3),于2020年11月10日前报辽宁大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邮箱。
4.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制度。请各单位指定本单位办公室主任(特殊情况可指定其他联络员)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填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推荐表》(附件4),7月17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2202333
电子邮箱:405208324@qq.com
附件1:《辽宁大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2:《辽宁大学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分解》
附件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风险台账》
附近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络员推荐表》
辽宁大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