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校交通秩序,根据《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大学校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沈发改发[2019]122号)和《辽宁大学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辽大党政办[2019]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从2019年12月10日开始对蒲河、崇山校区停车场机动车辆停车服务实行收费管理 ,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校内停车场实行扫码交费,请到各楼宇一楼大厅及室外找有“辽宁大学综合服务中心字样的二维码”用手机扫码按提示步骤进行交费,交费后15分钟内驶出校园,超时重新计费。使用电子免费券扫码输入车牌号进行绑定后15分钟内驶出校园可抵消当天一次的停车费用,超时重新计费。
2.未注册车辆计费标准为每30分钟2.5元,新能源车辆(绿牌车)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已注册的学校公务车辆、在职正式职工车辆和已批准在校内过夜的其他注册车辆每天24小时免费停车。已注册的未经批准在校内过夜的其他注册车辆每天6:00——00:00免费停车,每天00:00——6:00按未注册车辆计费标准执行。一人名下注册多辆机动车的,同一时段进校只享受一台免费车辆,后进入学校的车辆将按沈阳市发改委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3.请在职职工将“车辆临时出入证明”放在车辆明显位置,崇山校区保安员指挥车辆调流时方便识别。崇山校区未注册的交费车辆东南门驶出校园。
4.其他已经认证注册的机动车辆(包含已交费办理月卡、半年卡、年卡的注册车辆),确因工作需要申请夜间在校内过夜的机动车辆,请相关单位向保卫处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报告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保卫处报“辽宁大学校园车辆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经审定同意夜间校内过夜的机动车辆免收停车费,保卫处将及时将审定结果反馈给申请单位的认证联系人。
5.对违反校园停车管理规定的危险驾驶、违规停车、恶意逃费等所有违规机动车辆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入校。
6.学校寒假、暑假及新生报到期间将限时对接送学生家长及亲属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具体时段和执行方式学校另行提前通知。
7.相关机动车辆注册认证的情况按保卫处在学校办公OA或保卫处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做好机动车辆注册认证流程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保卫处办公室电话:62602255。
联系人:吴老师、孙老师、常老师。
保卫处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