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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关于做好蒲河、崇山校区机动车辆测试模拟收费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9-11-11 10:08  

为加强我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校交通秩序,根据《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大学校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沈发改发[2019]122号)和《辽宁大学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辽大党政办[2019]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将蒲河、崇山校区机动车辆测试模拟收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测试模拟收费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开始,测试期间只显示应收费金额,不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2.未经保卫处认证注册的机动车辆,根据沈阳市发改委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蒲河、崇山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每30分钟为1个计费单位,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按照1个计费单位计费,收费标准为2.5元/30分钟。新能源车辆(绿牌车)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崇山校区只允许从东南门驶出校园。

3.保卫处已认证注册的学校公务机动车辆、在职教职工(包括全民、集体、人才派遣的我校正式员工)机动车辆,每天24小时免费通行。教职工一人名下登记多辆机动车的,同一时段进校只享受一台免费车辆,后进入学校的车辆将按沈阳市发改委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请在职职工将“车辆临时出入证明”放在车辆明显位置,崇山校区保安员指挥车辆调流时方便识别。

4.其他已经认证注册的机动车辆(包含已交费办理月卡、半年卡、年卡的注册车辆),每天6:00—00:00免费通行,每天00:00—6:00按沈阳市发改委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确因工作需要申请夜间在校内过夜的机动车辆,请相关单位向保卫处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报告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保卫处报“辽宁大学校园车辆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经审定同意夜间校内过夜的机动车辆免收停车费,保卫处将及时将审定结果反馈给申请单位的认证联系人。

5.相关机动车辆注册认证的情况按保卫处在学校办公OA或保卫处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做好机动车辆注册认证流程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保卫处办公室电话:62602255。

联系人:吴老师、孙老师、常老师。

              

保卫处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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