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正常交通秩序,更好服务我校师生,提高我校校园机动车辆管理水平,规范各单位机动车辆认证信息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做好联系人信息填报工作。原则上确定校内各单位办公室主任为联系人,没有办公室主任的指定一名联系人,要列出清单,单位、姓名、职务、单位电话、手机、备注,于10月9日下班前发送到指定邮箱gac110@lnu.edu.cn。机动车辆认证联系人负责本单位涉及机动车辆的相关工作。
二是请各单位联系人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及时加入机动车辆认证联系人微信工作群,群内名称修改为“部门+姓名”。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老师 常老师 孙老师
电话:62602255
附件:校内各单位机动车辆认证联系人汇总表
保卫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