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辽阳武圣校区外国语学院结合实际并参照本活动实施方案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全生产宣传教育主线,做好风险防控。全面落实我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增强全校师生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提升我校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为我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创造更加有力的支持。
二、活动主题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我校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开展辽宁大学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时间步骤
我校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从2019年6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
(一)宣传部署阶段(5月25日—5月31日):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部署工作,努力营造师生员工全员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校内各单位结合方案要求和自身实际认真做好本单位活动计划和宣传和部署工作。
(二)活动开展阶段(6月1日—6月30日):紧扣活动主题,明确责任分工,坚持目标导向。按照活动实施方案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项活动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30日—7月3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活动落实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升,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学校。学校结合实际形成辽宁大学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总结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活动内容
(一)消防知识培训及演练(保卫处、后勤发展集团负责,相关单位配合)。为蒲河校区学生食堂及相关人员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教育内容包括防震和消防疏散、灭火器及消防栓使用技能等内容,旨在增强受训人员防震减灾安全意识和疏散救援技能。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知识培训(化学院、物理学院、环境学院、生命科学院、药学院、轻产院分别负责本学院)。本年度“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崇山校区有实验室的理科学院要针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师生开展一次实验室操作及危险化学品使用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实验室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存储、处置等各个环节管理,确保实验安全。
(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保卫处负责,相关单位配合)。为贯彻落实沈阳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和《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员岗位责任落实,构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我校将邀请辽宁省应急管理厅专家来我校开展“高校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主题培训活动。
(四)国际禁毒日宣传教育活动。我校将与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司法戒毒管理局联合开展“6.26”国际禁毒宣传教育月活动。活动期间将通过播放禁毒宣传片、禁毒戒毒知识讲座、戒毒人员现身说法、解读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等活动进行禁毒日宣传教育。我校将借助此次活动契机切实增强广大师生防毒、识毒、拒毒意识。
(五)线上线下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活动(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团委、学生工作处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在蒲河、崇山校区公共场所开展安全知识挂图宣传活动,利用网络资源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学校。充分利用我校大学生广播电台、学生食堂LED屏、校园板报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传递安全生产信息,普及与师生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注生命的浓厚校园氛围。
(六)开展校园安全检查(保卫处、后勤集团、有实验教学科研任务的理科学院负责)。我校将在6月份重点围绕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校园治安、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对本单位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应急预案建立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校内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配合、有制度、有总结,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二)做好统筹,确保工作实效。校内各级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加大“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日常和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聚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贴近主题、贴近实际、贴近师生。要保证职责明确,加强过程监督和检查,做好经验总结,确保活动有效落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校内各级部门、单位要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方式,面向广大师生员工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引导、鼓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广泛支持,在全校上下营造出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上报材料要求。各单位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1.请于6月14日下班前将附件1:《辽宁大学校内所属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记录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分别报送蒲河、崇山校区保卫处消防管理科。
2.请于7月3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保卫处综合治理科(含纸质版、电子版总结及开展活动的视频、图片等资料)。
联 系 人:张野
联系方式:62202333
邮 箱:gac110@lnu.edu.cn
辽宁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保卫处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