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加强我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5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从5月6日至12日,学校保卫处将开展以“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为主题的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抓好防灾减灾预防工作
各学院、部门要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的主题,加大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力度,提升综合减灾能力。同时,要根据各单位区域和环境特点,分析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的薄弱环节,提出应对措施,努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丰富宣传内容,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
各学院、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各类防灾减灾的知识,普及灾害风险常识,提升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把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宣传作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三)强化防范,深入推进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学院、部门要将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与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紧密结合起来,要重点对学校的楼房悬挂物、排水设施、供电线路、消防通道、宿舍安全(特别校园及周边建筑物外墙脱落物)等方面的灾害风险隐患进行排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类隐患。要动员学校师生人人参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整改,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应对灾害风险能力。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分期分批抓好整改。
请各学院、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认真组织开展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并将活动总结于5月15日下班前报至保卫处邮箱(联系人:张野;电话:62202333;邮箱:gac110@lnu.edu.cn)。
保卫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