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精神,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辽宁大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方案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辽宁大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主管安全工作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周浩波 潘一山
副组长:郭长义 尹 峰 孙士国 李淑云 夏立新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冬梅 王伟光 冯宏伟 刘宏生 刘魁勇 孙国庆 吴建利 吴济龙 宋有涛 张向东 张程华 李述有 杜向奎 陈长兰 常 铮 黄大军 葛春华
辽宁大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黄大军(兼)
三、时间步骤、覆盖范围、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
按照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辽宁大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从2019年1月开始,至2019年3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月15日)成立辽宁大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辽宁大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我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全校各二级责任部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
重点工作:充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利用寒假前集中开展四个方面的专项联合检查工作,通过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各二级消防责任部门在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各二级部门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开展整改。在寒假期间,分阶段开展“回头看”验收检查。
1.开展学校学生宿舍专项联合检查。
检查内容为:值班人员巡查落实情况,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堵塞现象,消防设施的配备及更新情况,寝室内是否存在随意按接插座、拖拉电线、增加用电设备、超负荷用电等现象,是否有学生在宿舍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学生宿舍窗户是否安装铁栅栏、安全出口是否上锁(牵头部门:保卫处相关单位配合)。
2.开展学校食堂、个体档口、超市、浴池等服务场所专项联合检查。
检查内容为: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后厨烟道清理记录,用火用气是否规范,周边是否存在电瓶车违规充电现象,档口、超市内是否存在随意按接插座、拖拉电线、增加用电设备、超负荷用电等现象,是否存在消火栓阻挡现象,消防设施的配备及更新情况(牵头部门:保卫处相关单位配合)。
3.开展校图书馆、礼堂、大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专项联合检查。
检查内容为:是否存在因早期建设的学校建筑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防火分隔设施和消防设施缺乏、电器线路陈旧老化的现象,值班人员巡查落实情况,周边是否存在电瓶车违规充电现象,是否存在增加用电设备、超负荷用电等现象,电梯是否进行年检(牵头部门:保卫处 配合部门:图书馆、场馆运营中心、校工会)。
4.开展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煤气站、水泵房、校园施工现场等消防重点部位专项联合检查。
检查内容为:实验室是否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及演练,是否有实验室水、电、气、油等设备的安全巡查记录,管理制度是否上墙,是否做好药剂存储和实验废弃物品处理,是否有实验室人员和实验药剂进出实验室登记,以上部位的值班人员巡查落实情况,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及器材是否配备完好并且及时更新,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牵头部门:保卫处 配合部门:物理学院、化学院、药学院、生命学院、环境学院、轻产学院、后勤发展集团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对四项重点联合检查工作汇总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结合各部门存在问题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健全完善我校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辽宁大学防火委员会
保卫处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