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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9-01-17 11:07  

校内各单位:

寒假临近,为加强假期校园安全工作,请各单位提醒师生员工注意假期安全问题,注意以下安全事项,共同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

一、开展一次假前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在放假前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根据本单位特点,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要求。

二、开展一次假前安全自查

放假前,各单位要结合寒假特点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一次假前安全隐患自查活动,检查内容主要为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其中实验室、宿舍、食堂、燃气站、变电所、锅炉房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将检查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检查起到应有作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及时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要制定出详细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出现事故。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有实验室的单位,寒假期间要落实好实验室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假期有实验计划的单位,需报主管部门审批,各学院做好备案的同时将相关材料通过《辽宁大学各类活动登记表》网上流程报保卫处备案。

四、加强办公室安全管理

各单位的重点岗位、重要资料、贵重物品要落实管理责任,私人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办公室内。假前离校时落实专人关门、关窗、切断水源、电源等事项, 根据保卫处发布的《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及寒假期间校园消防安全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落实防火防盗责任。假期中需要来校工作的人员,请做好来校工作记录。

五、提醒师生员工寒假期间注意出行安全

各单位要提醒师生员工外出时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出行时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及超载车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敲诈、勒索等案件。学生回家或外出旅游时要尽量结伴而行;注意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贵重物品及钱财不要外露,请勿携带大量的现金,以防不测;请勿与陌生人搭讪,不轻易透露自己或家人的工作学习场所、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以防日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六、严格寒假留校师生安全和宿舍安全管理

各学院和后勤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寒假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禁止参与违法违纪的中介、销售等活动;各宿舍要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度,掌握住宿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对留校学生进行集中住宿管理,特别是要对留校女生严格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住宿人员一律不准使用违规电器,未经批准,严禁留宿他人。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注意保护自己,做好防火、防盗、防诈骗、防纠纷、防伤害、防突发事件等措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不在校园内从事经商活动;要主动协助保卫处做好校园及学生公寓等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事、物要及时报告

七、严格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敦促师生增强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忌暴饮暴食。后勤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卫生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杜绝食物中毒。

八、严格寒假期间校内活动管理

寒假期间需要在校内进行教学培训、装修施工等各类活动的,实行党政一把手审批制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不破坏校园生态环境,不与学生发生摩擦和冲突,并将材料通过《辽宁大学各类活动登记表》网上流程报保卫处备案,以办理相关的进、出校门手续。假期进行的校园工程要制定安全措施,落实责任,负责人要工作到位,经常检查,保证安全生产。

九、加强假期值班工作

各单位要落实好假期安全值班及巡查制度,严防意外事故发生;落实值班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加强值班人员管理,督促值班人员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漏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准确报告各类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

十、加强假期校园出入管理

学校假期将坚持对校园的严格管理,出入校园要检查有效证件,请各单位敦促师生员工携带好本人有效证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十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请参照保卫处发布的《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及寒假期间校园消防安全的通知》的相关内容。

保卫处24小时值班,如有情况请及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蒲河校区62602110,崇山校区62202110。

 

 

 

保卫处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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