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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及寒假期间校园消防安全的通知
2019-01-15 09:40  

校内各单位:

冬春季节,气候寒冷、风干物燥,消防安全隐患增多,为切实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及校园财产安全,现就我校今冬明春及寒假期间防火工作事项提示如下:

一、各单位应在假前召开相关会议布置假期防火工作,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冬季防火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全力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应在假前进行一次彻底的自检自查,尤其要加强对各实验室及重要教学资料、设备存放处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并有效排除各类火险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应在假前对本单位师生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火安全意识,明确防火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学校防火相关制度规定,坚决杜绝在办公场所、宿舍等重要部位使用违章电热器具,广泛动员,共同做好假期防火安全各项工作。

四、各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在学生返家离寝后,认真检查各寝室的用电情况,将连接电源的各种电器插销拔掉,切断电源。同时,加强假期留人宿舍的防火工作,坚决杜绝留宿教师、学生使用违章电器。具体要求如下:1.切勿在宿舍存放和使用违规设施、设备;2.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3.切勿在宿舍抽烟、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切勿在宿舍楼内焚烧物品;4.切勿阻碍、堵塞消防通道,楼梯间不要堆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5.禁止在学生宿舍的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安装铁栅栏等,以免发生火灾影响人员逃生。

五、各单位应认真做好节假日值班、值宿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并迅速向上级部门及领导报告。

六、加强对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的管理。专人专管,严格落实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1.切勿在室内抽烟,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2.使用仪器设备前,应认真检查电源、管线、火源、辅助仪器等情况,使用完毕后应注意复查,同时及时清除杂物和垃圾;3.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要认真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定;4.离开实验室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实验过程中要定期观察电源插头、接线、插排、设备等运转状态;5.长时间或不确定离开工作场所多久时,应关闭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6.各区域应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结构,不要阻碍、堵塞消防通道,楼梯间不要堆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7.实验室使用过程中,务必有专人值守。

七、加强食堂、活动场所、商铺等人员密集地的防火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切勿携带易燃易爆品,切勿在室内抽烟,切勿随地丢弃火种;2.各区域应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结构,不要阻碍、堵塞消防通道;3.厨房排油烟管道应定期进行清洗,保证灶台及油烟管道洁净;4.相关人员应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不要推进室内,不能拉电到室外为电动车充电,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

    八、寒假期间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或私自动用明火行为。

九、寒假期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内私自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险火情。

十、发现任何消防安全隐患或遭遇火险火情时,请及时拨打保卫处校园报警电话。崇山校区:62202110,蒲河校区:62602110。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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