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2018年12月26日上午,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环境工程实验室内在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试验时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共有3名参与实验的研究生在事故中不幸遇难。
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威胁着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冲击广大师生心理安全底线。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相关责任主体对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对于安全教育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形成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管控机制,最终引发灾难性后果。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精神,建设“平安校园”,请校内各单位在充分吸取本次事故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刻自省、深化意识、深入自查。特别针对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请相关单位做到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1.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到人、到物、到房间。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党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的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具体的实验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2.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实验物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方位安全监管制度;制定实验室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实验室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评估、登记、报告、整改制度;建立危险废弃物处置和备案制度等等。
3. 推进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请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教育和培训方案,创新形式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安全告知制度与承诺制度;对师生进行操作规范和安全技能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安全防控意识和危机处置能力。
4. 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请相关单位对所管辖实验室组织开展深入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各实验室场所、设备等存在重大危险源的要害部位,实验用品存储、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实验操作过程等各个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保卫处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