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8日,保卫处消防管理科、治安科同后勤集团公寓管理中心对蒲河校区学生公寓进行了消防治安联合检查,对寝室内违章用电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个别寝室存在违规使用电褥子的情况,大部分寝室都存在人走后电器及充电设备未断电的现象,如路由器、电加热饮水机电源未关闭,手机充电器、充电宝、充电灯等仍然一直处于充电状态,存在一定消防隐患。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电意识。爱护灭火器、消防栓、指示灯等消防设施,不得破坏、私自拆除、不得改变消防设施用途。要保持宿舍楼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占用、封堵和堆放杂物。宿舍无人情况下须切断所有电源,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断电”。
二、学生宿舍区内如下行为明令禁止:
1.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拆改线路电器设备,特别提出要杜绝从房间私自接电线到水房使用的情况。
2.禁止使用电磁炉、电饭煲(锅)、电炒锅、电压力锅、电热杯、电水壶、“热得快”、电暖器、电热毯、烘鞋器、电熨斗、转换插头、豆浆机、煮蛋器、直发器等其他导致超负荷用电和安全系数较低的电加热器具。
3.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易燃品。
4.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得吸烟、乱扔烟蒂等。
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违章电器的学生,须在一周内自行处理相关物品。学生可将超负荷用电和安全系数较低的电加热器具上交给各学院统一登记处理。
四、学校将集中展开学生宿舍违规用电集中整治,一经发现要对违规电器进行收缴,并严格按照校规处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