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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做好春季校园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8-03-21 14:24  

校内各单位:

进入春季,气温回升快,风干物燥,是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我校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全校各单位应积极开展春季防火工作,从细处着手,多措并举,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做好自查整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工作,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清醒认识当前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抓紧抓好各项防火措施,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要求,加大防火自查自纠力度,要按照附件内容进行自检自查,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各单位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进行登记,并及时整改,本单位无法整改的,要及时向保卫处报告同时积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保卫处将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对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抽查

二、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全体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让师生员工掌握基本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疏散逃生自救方法,切实落实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三、自检自查具体要求。

1.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是否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是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岗位人员是否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预防措施;是否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档案,是否对其及时补充和完善;是否有每日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是否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岗位人员对灭火预案的掌握和操作能力;是否建立义务消防队;是否制定实验室管理制度;是否制定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是否制定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各单位是否组织或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或召开安全工作相关会议。

3.各单位用火、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

4.各单位疏散通道、消防基础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

5.各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请学校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认真组织好安全教育和自检自查工作,切实做到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同时将自检自查工作情况形成报告于3月30日16:00前将电子版报送至lndxxf@163.com,或将纸质版报送至所在校区的保卫处消防管理科。

  联系电话:蒲河校区消防管理科:62602758

               崇山校区消防管理科:62202414

 

 

保卫处

2018年3月21日

 

附件【保卫处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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