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大保卫发[2018]2号
校内各单位:
在我校第四季度的校园安全检查工作中,保卫处针对冬季安全工作要点,在全校范围内对消防、治安、施工工程等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了校园安全。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下,发现的大部分隐患内容已及时整改完毕。现将本季度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保卫处重点对我校各个防火重点部位进行了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并督促工作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安全意识;着重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抽检,确保安全;对于实验室内报废的仪器设备及时进行处理,容易造成火灾隐患的泡沫纸箱等物品要及时清理,确保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一)崇山校区:
1.11月28日,对图书馆、研究生院、机关楼、故乡书园进行了防火安全检查,故乡书园内无应急灯、疏散指示标识,两个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设置要求,经复查,故乡书院已按要求部分整改完毕。
2.12月20日,对学生一舍检查发现,药学院研究生528寝室存在违规使用电热毯、电吹风等违章电器问题,并在无人看守情况下带电工作,情节严重。药学院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给予当事人全院通报批评处分,同时组织各年级负责人召开安全主题会议,以加强教育和引导。
3.12月28日,检查中发现车库(原二锅炉房)二层住户葛老师屋内堆放大量纸箱等杂物,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针对以上情况,保卫处已下发整改通知单,经复查,已整改完毕。
(二)蒲河校区:
1.11月27日,对食堂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食堂周围私拉电线插排为电瓶车充电,存在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
2.12月1日,对图书馆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图书馆二、三楼部分消防卷帘下有学生摆放桌椅自习,不符合消防安全设置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
保卫处已针对上述情况下发了《辽宁大学保卫处责令限期整改隐患通知书》,望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对当事人及事故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二、治安安全检查情况
保卫处针对冬季治安防范要点,对各楼宇加强了巡视,加强人员密集型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检查工作。
在本季度治安安全各项工作的检查中,蒲河校区和崇山校区各监控设备使用正常,药品库的安全管理较为严格,相关制度较为健全,复杂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和外来人员登记情况良好,对于存在的个别问题也能够及时整改。
三、校内施工检查情况
本季度的校内施工工程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四、以往安全检查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经复查已完成整改的内容:蒲河校区食堂私拉电线为电瓶车充电及图书馆消防卷帘下有学生自习问题已整改。
2.经复查未整改完毕的内容:蒲河校区艺馨楼一楼东侧门厅堆放大量演出道具,影响逃生疏散,存在严重消防隐患;涵月宾馆风机控制柜和二层、三层防火卷帘控制箱无电;博雅楼东侧三层、四层及西侧二层、四层防火卷帘控制箱无电;博文楼四层东南角防火卷帘控制箱缺相;蒲河校区食堂二楼东侧后厨配电箱上方漏水严重,箱内电线严重腐蚀,极易造成短路引发火灾。两个校区部分学生宿舍楼从房间私拉电源、插排到水房接洗衣机,由于水房地面潮湿且部分有积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以往通报中未完成整改但已列入学校维修计划正在整改的内容,本次不进行通报。
保卫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