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寒假、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寒假期间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在假前召开有关会议布置假期的防火工作,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冬季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全力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应在假前进行一次彻底的自检自查,尤其要加强各实验室和重要教学资料及重要设备存放处等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和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并有效排除各类火险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危害的发生。
三、各单位应在假前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防火安全意识,明确防火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学校防火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在办公场所、宿舍等重要部位使用违章电热器具,动员全员参与,共同做好假期防火安全各项工作。
四、各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在学生返家离寝后,认真检查各寝室的用电情况,将连接电源的各种电器插销拔掉,切断寝室电源。同时,加强假期留人宿舍的防火工作,坚决避免留宿老师或学生使用违章电器。
五、各单位应认真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值宿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并迅速向上级部门及领导报告。
六、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应加强管理,由专人看管,并有效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七、寒假期间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或私自动用明火现象。
八、寒假期间禁止单位或个人在校内私自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险火情。
九、遇到任何消防安全问题及火险隐患状况,请及时拨打保卫处校园报警电话:
崇山校区 62202110
蒲河校区 62602110
保卫处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