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院系相关负责人:
根据沈阳市公安局《高校户籍管理》等相关规定,2017年新生落户工作现已开始。
一、请相关负责人收取省外欲落户学生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在沈阳市读本科的同学交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学生需核对全部个人信息无误后,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下角签字并写下本人联系电话)。将落户名单汇总至《辽宁大学2017级研究生落户名单》(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一起上交到保卫处户籍室。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5日,逾期不予补办,公安局亦不受理学生单独前往办理。
二、请欲落户的学生于2017年10月1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皇姑分局办证大厅做人像采集,如未采集无法落户。
皇姑分局办证大厅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147号。(鲲鹏小区北门)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62202417
附:《辽宁大学2017级研究生落户名单》
保卫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