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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关于2017级研究生新生落户的通知
2017-09-14 10:35  

研究生各院系相关负责人:

根据沈阳市公安局《高校户籍管理》等相关规定,2017年新生落户工作现已开始。

一、请相关负责人收取省外欲落户学生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在沈阳市读本科的同学交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学生需核对全部个人信息无误后,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下角签字并写下本人联系电话)。将落户名单汇总至《辽宁大学2017级研究生落户名单》(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一起上交到保卫处户籍室。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5日,逾期不予补办,公安局亦不受理学生单独前往办理。

二、请欲落户的学生于2017年10月1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皇姑分局办证大厅做人像采集,如未采集无法落户。

皇姑分局办证大厅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147号。(鲲鹏小区北门)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62202417

附:《辽宁大学2017级研究生落户名单》

 

 

保卫处    

2017年9月13日

 

附件【辽宁大学2017级研究生落户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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