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系统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辽教办电【2016】83号)的文件精神,今年辽宁大学将在全校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辽宁大学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安全素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主题
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辽宁大学特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活动领导小组,全校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指导全校各单位开展活动。
辽宁大学“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副书记和副校长
成 员:各相关单位的党政负责人
五、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要求,我校将在6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隐患的整治,深入开展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的时限和责任,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堵塞漏洞。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二)开展学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学校将组织人员排查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根据排查情况,提出相应解决问题措施。确需维修的房屋,要及时维修;需要进行重大改造和加固的房屋,尽快落实实施方案,尽快开始施工;不能使用的房屋,果断停用和拆除,坚决杜绝学校房屋坍塌事故发生。对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存停用,建立拆除台账,明确拆除的时间、方式和责任,规定时间内完成拆除任务。
(三)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周活动。
1.大力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充分利用我校天辽地大BBS论坛、大学生广播电台、学生食堂LED屏、校园板报等方式,加大“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力度,重点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基层服务,送安全知识进校园,使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深入校园,深入师生心中。
2.利用团委微信公众号传播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月”期间,学校将利用团委微信公众号平台的传播优势,大力宣传各类安全知识,提高全校师生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参与率和普及率,加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6月初,我校将在蒲河校区开展消防安全演练。通过消防安全演练,优化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强化师生火场逃生知识和技能。
(五)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110巡逻工作。
“安全生产月”期间,学校将加强外来人员、车辆的登记、验证力度,严控可疑人员进入校园,为学校安全稳定把好第一道关;同时增加校园110巡逻力量和频次,加强对校园治安死角的巡逻检查,盘查可疑人员,维护校园的平安和谐。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全校各单位要对此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高度重视,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精心筹划,狠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各单位要仅仅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师生,扎实深入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各项活动,6月28日下班前向校保卫处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活动总结(含纸质总结报告及电子文档、开展活动的视频和图片资料)。
联系人:王延明 62202333
邮箱:gac110@lnu.edu.cn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