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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天气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2016-07-15 14:54  

全校各单位:

    入夏以来,我国南方地区强降雨天气持续增强,多地出现洪涝、泥石流等灾害,有些地方学校不同程度受灾,防汛抗灾形势十分严峻。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6】122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强降雨天气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教办电【2016】125号)文件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校防灾减灾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校防灾减灾工作,以对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把防灾减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发改、财政、民政、地震、国土、建设、水利、安监、气象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学校防灾减灾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各单位要在前期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校园周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强降雨持续增强导致可能多发的暴雨洪涝等灾害,再次深入组织全面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学校危旧房屋、校园围墙、校园楼宇地下室、学生生活区、教学楼、实验室、校内水电设施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快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间,抓紧整改,尽快消除隐患。

    三、全面强化应急管理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防灾减灾预警方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要根据气象、水利等部门提供的灾情预测预报信息,多途径、多平台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切实做到发送到人、预警到人。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提前做好人员队伍、技术装备、资金物资、避灾场所等各项准备。在前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持续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向学生宣传普及防灾害风险知识。强化应急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调整和充实值班力量,确保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如实报告受灾情况,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四、妥善应对重大自然灾害

    遇有暴雨等恶劣天气,各单位可灵活调整教学计划,必要时果断停课,并及时通知到学生。一旦发生暴雨洪涝,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要迅速、坚决组织疏散、转移和撤离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保障师生安全。若有师生受伤、校舍受损,各单位要积极稳妥做好受伤师生救治、师生安置复课、灾后重建等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学校。

    五、不断加强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力度,利用校内多种传播媒体和形式,提醒师生高度重视汛期安全,引导师生减少室外活动,远离围墙、土坡、树木、电线等物体,防范安全事故。要加强汛情通报,提醒学生暑期返家注意天气预报,注意路途汛情变化,评估汛情变化,慎重选择交通工具和出行时间,确保返家安全。

保卫处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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