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公安局文保分局针对各高校寝室管制器具清查搜缴工作的要求,保卫处将对我校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分别进行管制器具集中搜缴工作,现将工作具体开展方式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清查搜缴工作由校保卫处牵头,联合校学生工作处、后勤发展集团(宿舍科)共同开展。
二、工作具体安排
时间:9月21日晚7时(请相关学院辅导员在自己分管学生宿舍门口等候)
地点:崇山校区:学生三、四、五、六、七、十、十五、十六舍
蒲河校区:学生B三、四、五舍
三、搜缴管制刀具范围
依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文件,搜缴刀具范围如下:
1.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2.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
3.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
4.其它各类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水果刀、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
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情节较轻的,以教育为主,并通知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情节较重且屡教不改的,依校规严肃处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拒不上缴管制刀具的,学校将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从重处理。违规刀具由保卫处统一登记收缴,并及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保卫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