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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加强国庆节假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09-29 11:08  

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安排,我校国庆节假期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为加强假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相关安全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安全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

    各单位领导要重视和加强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防火、防灾等安全责任制度,有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二、加强节假日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落实假期值班工作,各重点要害单位(部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组织快速、处置得当、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三、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各单位在放假前应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结合单位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要求,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尤其是学生,注意以下事项:1.外出时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及超载车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或敲诈、勒索等案件;2.回家或外出旅游时要尽量结伴而行,注意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贵重物品及钱财不要外露,请勿携带大量的现金,以防不测;3.请勿与陌生人搭讪,不轻易透露自己或家人的工作学习场所、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以防日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4.谨防各种类型和方式的诈骗手段,如手机短信、电话诈骗,推销文具、化妆品诈骗,银行卡转账诈骗,互联网诈骗等;5.请务必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切勿轻信陌生人以各种名义借钱、借物、购买物品等谎言,以免上当受骗。

    四、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各单位应在假前进行一次彻底的自检自查,尤其要加强各实验室和重要教学资料及重要设备存放部位的安全防范、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并有效清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加强重要场所安全管理

    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严守岗位职责,在学生返家离寝后,认真检查各寝室的用电情况,切断寝室电源。同时,加强假期留人宿舍的防火工作,严禁留宿老师或学生使用违章电器。

    放假期间需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室,应组织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和教育工作,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强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和废液的处理工作。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关闭水电气,锁好门窗,以防火灾、爆炸、溢水等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的重点岗位、重要资料、贵重物品要加强管理,私人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办公室内。离校前要落实好关门、关窗、切断水源、电源等事项。假期中需要来校工作的人员,请做好来校工作记录。

    六、加强留校学生和校内活动安全管理

    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注意保护自己,做好防火、防盗、防诈骗、防纠纷、防伤害、防突发事件等措施;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疾病发生;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注意往来车辆;主动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事、物要及时报告;不在校园内从事经商活动,不得在宿舍私自留宿他人。

    节假日期间需要在校内进行教学培训、大型活动或装修施工等项目的单位,请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联系保卫处备案,办理进出校门的手续。

    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如有情况请及时联系。

    校园报警电话:

    蒲河校区:62602110;崇山校区:62202110。

    辖区报警电话:

    道义派出所:89730200;新乐派出所:86808152。

    最后,在国庆节来临之际,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祝广大师生员工节日快乐!

 

 

 

保卫处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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