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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119消防宣传日”消防演练活动的通知
2016-11-07 13:35  

    为提高我校职能部门和全校师生的抗御火灾能力,培养学生灾害出现时的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能力,结合公安部消防局关于“119消防宣传日”的相关要求,我校将分别在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开展消防演练,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练内容:

    1.消防安全常识培训。

    2.疏散逃生演练。

    3.灭火器模拟灭火演练。

    二、演练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崇山校区:

    演练时间:11月8日(周二)12:20—13:20

    演练地点:崇山校区东配楼101室及东配楼前广场

    参加人员:崇山校区数学院、物理学院、化学院、药学院、生命科学院、环境学院、信息学院、轻型产业学院、人文科技学院各出20名学生,其中包括2名参加灭火器模拟灭火演练的学生。

    集合地点:东配楼101室

    (二)蒲河校区:

    演练时间:11月9日(周三)12:20—13:20

    演练地点:蒲河校区方圆楼和图书馆西侧

    参加人员:蒲河校区各学院各出20名学生,其中包括2名参加灭火器模拟灭火演练的学生。

    集合地点:蒲河校区方圆楼门前

    三、协助单位:沈阳市公安局文保分局、皇姑区消防大队、沈北新区消防大队、各学院、校学生工作处、校医院、校后勤发展集团、卫民安消防教育咨询中心沈阳宣教处。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根据通知内容及演练方案的要求确定参加演练学生,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演练当天的人员组织。

    (二)请各学院将演练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于2014年11月7日10:00前电话报至保卫处消防管理科。

    蒲河校区: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2602758。

    崇山校区: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62202414。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将此次演练活动事宜通知所有学生,避免在演练当天因学生不知情而引起恐慌,并对参加演练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示相关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参加演练的学生不应带包及贵重物品,建议着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女生不穿高跟鞋,并自备湿毛巾一条(防烟使用)。

    3.所有参加演练的学生,应听从各区域负责老师的指挥,参加演练的学生不准乱跑、乱喊,不准打闹、拥挤,以免造成恐慌和混乱局面。

    4.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领导给予重视并积极配合,共同完成此次演练任务。

    5.演练活动及细节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附:

    1.《辽宁大学蒲河校区2016年“119消防宣传日”消防演练实施方案》

    2.《辽宁大学崇山校区2016年“119消防宣传日”消防演练实施方案》

 

 

 

             保卫处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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