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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加强寒假期间防火工作的通知
2017-01-04 08:52  

校内各单位:

    寒假、春节相继来临,为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在假前召开有关会议布置假期的防火工作,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冬季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全力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应在假前做一次彻底的自检自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各实验室和重要教学资料及重要设备存放处等部位的安全防范、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各类火险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危害的发生。

    三、各单位应在假前对所属师生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防火安全意识、明确防火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学校防火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在办公场所、宿舍等部位使用各种电热器具,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全员参与,共同做好学校假期防火安全各项工作。

    四、各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严守岗位职责,在学生返家离寝后,认真检查各寝室的用电情况,将连接电源的各种电器插销拔掉,切断寝室电源。同时,加强假期留人宿舍的防火工作,坚决避免留宿老师或学生使用违章电器。

    五、各单位应认真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值宿工作,严格值班的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并迅速向相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六、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应加强管理,由专人看管,并明确安全管理制度。

    七、寒假期间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或私自动用明火现象。

    八、寒假期间禁止单位或个人在校内私自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险火情。

    九、遇到任何消防安全问题及火险隐患状况,请及时拨打保卫处校园报警电话:崇山校区:62202110   蒲河校区:62602110

    崇山校区消防管理科负责人:马春林  电话:13190091661

    蒲河校区消防管理科负责人:谢  亮  电话:18640282737

 

 

 

 

保卫处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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