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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7-04-01 14:13  

校内各单位:

    春季风干物燥是火灾事故多发期,为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保卫处特将春季防火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春防工作责任感

    春季是火灾多发季节,防火安全形势严峻,因此,各单位要把春防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春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安全问题早治理,最大限度地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火灾源头防控工作

    1.加强火灾易发地管控。对校内枯枝树叶及垃圾堆积等火灾易发地进行检查和清理,对单位内部库房堆放的垃圾、废品及时处理,尤其是实验室堆放纸箱、包装纸和垃圾的情况应坚决禁止,确保安全防火工作不留死角。

    2.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学生公寓、食堂、超市、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办公室等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人走电关,落实好防范措施;校内和各出租单位如设有外挂灯箱、LED屏等设施的,应做好防护措施,定期检查室内外电路,下班后应确保电源关闭;校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进行生产、科研和实验时,各种设备运行期间严禁无人看守,作业结束后,要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三、提高春季防火工作意识

    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自救能力;要加强实验室操作人员对必要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的培训,保证实验安全;严禁在学生公寓、办公楼、教学楼值班室及职工宿舍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燃气灶等高负荷或安全等级低的电器;严禁校内私自动用明火,杜绝乱扔烟头,使用各种充电设施,必须远离易燃、可燃物品。同时提醒身边的孩子不要在校内玩火,教育孩子树立良好的安全习惯,由于他们不了解火的危险性,很容易发生危险,每年因玩火引起的火灾不在少数。

    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同时,出租方应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并附有连带责任。校内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形成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崇山校区62202110

                          蒲河校区62602110

 

 

                                           保卫处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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