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近日,国内高校发生多起火灾事故。5月15日中午,四川音乐学院武侯校区内一处高层建筑楼层突发火灾。现场火灾凶猛,部分窗户已烧黑并伴有大量黑烟冒出,火灾现场有碎裂的玻璃从着火楼层掉落。消防人员以及救护人员及时到达火灾现场,所幸并无人员伤亡。5月17日凌晨4时许,清华大学紫荆学生公寓16号楼起火。该公寓6楼一处房间内,电动车电池充电时发生火情。所幸,发现及时,无人受伤。对此,我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针对夏季火灾高发、易发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电意识。爱护灭火器、消防栓、指示灯等消防设施,不得破坏、私自拆除、不得改变消防设施用途。要保持宿舍楼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占用、封堵和堆放杂物。宿舍无人情况下须切断所有电源,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断电”。
二、学生宿舍区内如下行为明令禁止:
1.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拆改线路电器设备,特别提出要杜绝从房间私自接电线到水房使用的情况。
2.禁止使用电磁炉、电饭煲(锅)、电炒锅、电压力锅、电热杯、电水壶、“热得快”、电暖器、电热毯、烘鞋器、电熨斗、转换插头、豆浆机、煮蛋器、直发器等其他导致超负荷用电和安全系数较低的电加热器具。
3.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易燃品。
4.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得吸烟、乱扔烟蒂等。
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违章电器的学生,须在一周内自行处理相关物品。学生可将超负荷用电和安全系数较低的电加热器具上交给各学院统一登记处理。
四、学校将集中展开学生宿舍违规用电集中整治,一经发现要对违规电器进行收缴,并严格按照校规处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