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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保卫处关于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2017-06-27 08:45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蒲河、崇山校区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严防车辆超速等违规行为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从即日起对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加强安全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限速15公里,并主动避让行人。

    2.严禁在校园内飙车、练车,严禁滑板、独轮车、轮滑、平衡车等在校内主干道上行驶。

    3.车辆进入校园后请按规划的停车位(箭头所指方向)停车,禁止在未规划停车位的区域及路段停车。

    4.外单位来校办事车辆需经门卫核实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并按要求行驶和停车。禁止外单位车辆在校园内停车过夜。

    凡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保卫处将通过道路监控系统确定证据,对发现超速和违规车辆,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予以严重警告,第三次或严重超速及违规的车辆将被列入“黑名单”,校门车辆号牌识别管理系统将拒绝该车辆入校,更为严重者将移交至交警部门处理。凡违反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各单位需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参与到校园交通秩序维护和监督中来,共同营造和谐的安全的校园环境。

    保卫处报警值班室电话:蒲河校区62602110,崇山校区62202110。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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