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6〕7号)要求,在新学期开学之际、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时,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和教育系统的持续稳定,现就做好新学期我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后勤发展集团、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场馆中心、相关理科学院、后勤工作处和蒲河校区规划建设办公室等责任单位要在近期对管辖范围内的教学楼、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施工项目等所有建筑物和水电、燃气、管线(网)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要坚决停止使用,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确定整改时限,落实责任,妥善安排师生,确保安全。保卫处将对相关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相应的检查情况通报。
以上责任单位要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形成报告,于3月7日(周一)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gac110@lnu.edu.cn,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至所在校区保卫处办公室,联系电话:62602255 徐晓明(蒲河校区);62202412 马 丹(崇山校区)。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新学期开始,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门卫、巡逻、值班、通行证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对学校的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检查,切实筑牢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屏障。
三、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食堂、超市、宿舍等重点部位所属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和疾病防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卫处需配备完善消防设施器材,督促新建、改扩建项目履行消防审批、验收程序,协助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解决存在的火灾隐患。后勤发展集团、国有资产管理处和涵月宾馆要加强师生饮食卫生管理,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规范食品采购、加工和贮存流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食品、水源安全。校医院要进一步落实卫生防疫措施,做好春、夏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四、加强教学、科研实验安全和学生实习的安全管理。教务处、科技处和相关理科学院要严格执行教学、科研实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教学实验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严格管控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物品和各类生物实验用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教学单位要科学安排学生实习,严格落实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职责,会同实习单位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日常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深化安全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保卫处、学生工作处要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法制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反恐防暴等方面的应急演练,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重视学生安全问题,共同提升广大师生的应急避险和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各学院辅导员要在校园安全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对学生谈心活动,全面掌握学生假期和返校后的思想动态,强化学生日常行为监管,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对发现有异常思想动态或不当心理诉求的学生要及时做好思想教育与心理疏导,化解学生心理障碍,调处学生内部矛盾纠纷,坚决防止因心理问题或不良思想引起的各类极端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重要时期、重点敏感时段、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把握重要敏感期、事故多发期校园安全工作规律,及时发布预警通知,加强开学、学生毕业、全国“两会”等关键节点的治安防控工作,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做好防汛、防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要完善校园安全预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和值班备勤,依法稳妥地处置学校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重大紧急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向党政办公室报告,由党政办公室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规定,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初步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基本情况,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并全程跟踪续报。
七、深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深入推进警务进校园工作,加强警校联动,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校园的违法犯罪活动,净化校园环境,维护师生安全。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保卫处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