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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关于提高学生防骗意识的安全提示
2015-11-06 08:55  

各学院:

    近期沈阳某高校发生了几起学生财物被骗的新型诈骗案件,其中两起诈骗案件均为一名20多岁的女子在校园内搭讪学生以借打手机的名义发生的。一次是打电话借钱,让被害人旁听,然后向被害人借钱,并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称日后还钱;一次是被害人借手机后没有看住嫌疑人,手机被其窃走。以上案件的女嫌疑人体貌特征是:身高160cm左右,较瘦,长披肩发,操普通话,上身穿白色毛绒上衣,下身穿黑色打底裤,围一条黑/棕色围巾,留下的电话号码为:17080628870。还有两起诈骗案件为一男一女二人冒充香港学生以来沈阳下飞机晚点没有更换人民币为由向学生借钱。根据沈阳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案情通报及工作要求,结合学生单纯善良、容易上当受骗的特点,保卫处为加强学生防骗意识、防止财物损失,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请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各位辅导员高度重视学生防骗防盗意识培养,尤其在银杏节、周末等外来人员较多的时期,要求学生注意对陌生人搭讪、借手机等钱物、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众多诈骗手段的提防,还要注意对自己的手机、钱包等财物的保管,不轻易相信陌生人,不盲目行动,遇事三思而后行。学院可以通过会议、讲座、微信等宣传渠道,经常性地加强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诈骗手段和处理诈骗案件的能力。

    二、诈骗、盗窃防不胜防,关键还是需要学生从自身做起,注意细节,提高对生活中各类诈骗和盗窃手法的识别认知能力,尤其是使用手机、银行卡等财物时,多留意多思考多提防,身份证号、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不能轻易告诉他人。遇到类似案件请及时拨打校园报警服务电话:62202110(崇山校区)、62602110(蒲河校区),案件金额较大的及时拨打110。一般诈骗、盗窃案件发生后,财物全额找回的可能性很小,所以需要学生个人切记防骗防盗知识,不要等被骗被盗后才后悔莫及。

 

 

 

保卫处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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