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针对学生反映的校园内有电动车和机动车在人群中快速穿行且随意停放,形成安全隐患和交通拥堵的现象,保卫处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对崇山、蒲河校区内的交通情况进行了实地观察和研究,结合两个校区工作实际,形成有关处理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校园交通安全问题,由各单位车辆通行证审批和经办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机动车和电动车车主(司机)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醒广大师生员工注意在校园内的行车速度和停车位置,遵守交通规则,靠右通行,文明驾驶,机动车限速20公里/小时,尤其注意在上下课高峰时间段减速、停靠来避让人群,电动车不准在人群中高速穿行且随意停放,应严格按照单位划分区域或路边谨慎停放,避免影响人员通行。
二、保卫处在加强校门安全管理和做好入校车辆检查登记的同时,已将对崇山校区博远楼前主要道路的停车方位线标划、减速带增加设置和两个校区限速标识牌的增加设置等处理措施的实施方案提交到学校进行审批,下一步将计划在两个校区调研设置电动车、自行车停车场,并增加管理人员和监控设备,尽快解决校园交通安全问题。
三、校园交通安全不仅需要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监督和支持,更需要校园里的每个人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无论是机动车、电动车还是行人,都需要谨遵交通规则,注意安全,提高警惕,不做“低头一族”,不开快车怒车,不随意停车,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共同为建设安全、和谐校园而努力。
保卫处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