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信息 加入收藏
 
 
首页保卫处简介机构设置部门职责规章制度政策法规校园安全安全教育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建党100周年
 
站内公告  
关于对崇山校区理工科实验室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5-10-23 08:51  

崇山校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全校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有效防范实验安全事故的发生,彻底排查和整治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保卫处将于2015年10月26日和27日集中对崇山校区理工科实验室组织开展治安、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序号

检查时间

被检查单位

1

26日 9:00—12:00

化学院

2

26日13:30—16:30

物理学院

3

27日 9:00—12:00

环境学院、生命科学院

4

27日13:30—16:30

轻型产业学院、药学院

    二、检查范围:相关学院所有理工科实验室

    三、检查方式:地毯式排查

    四、检查人员:保卫处处长带队,保卫处消防专项检查小组和治安专项检查小组参加。

    五、检查内容:

    1.检查各实验室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各级责任人是否明确。

    2.检查各实验室环境卫生情况,是否存在仪器设备摆放杂乱无章、实验或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废旧实验用品及杂物等乱堆乱放或占用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的现象。

    3.检查实验室过期化学品和废液处理情况,是否存在过期化学品和实验废液处理不及时或随意堆放现象。

    4.检查各实验室用火用电情况,是否存在私自动用明火、私接电源、电源线裸露或混乱、使用违章电器等情况。

    5.检查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合理,是否存放于指定药品柜、药品柜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落实双人双锁等要求。

    6.其他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相关要求:

    1.思想重视,认真对待。各相关学院、实验中心、教研室要高度重视,做好自查工作,并根据具体检查时间积极配合此次检查工作。

    2.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各学院及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要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

    3.登记建档,形成长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归类、建档,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台帐。

 

保卫处   

2015年10月22日


关闭窗口

 


中国沈阳 辽宁大学 Copyright by 辽宁大学 辽ICP备:050013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