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山校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全校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有效防范实验安全事故的发生,彻底排查和整治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保卫处将于2015年10月26日和27日集中对崇山校区理工科实验室组织开展治安、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序号 |
检查时间 |
被检查单位 |
1 |
26日 9:00—12:00 |
化学院 |
2 |
26日13:30—16:30 |
物理学院 |
3 |
27日 9:00—12:00 |
环境学院、生命科学院 |
4 |
27日13:30—16:30 |
轻型产业学院、药学院 |
二、检查范围:相关学院所有理工科实验室
三、检查方式:地毯式排查
四、检查人员:保卫处处长带队,保卫处消防专项检查小组和治安专项检查小组参加。
五、检查内容:
1.检查各实验室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各级责任人是否明确。
2.检查各实验室环境卫生情况,是否存在仪器设备摆放杂乱无章、实验或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废旧实验用品及杂物等乱堆乱放或占用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的现象。
3.检查实验室过期化学品和废液处理情况,是否存在过期化学品和实验废液处理不及时或随意堆放现象。
4.检查各实验室用火用电情况,是否存在私自动用明火、私接电源、电源线裸露或混乱、使用违章电器等情况。
5.检查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合理,是否存放于指定药品柜、药品柜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落实双人双锁等要求。
6.其他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相关要求:
1.思想重视,认真对待。各相关学院、实验中心、教研室要高度重视,做好自查工作,并根据具体检查时间积极配合此次检查工作。
2.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各学院及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要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
3.登记建档,形成长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归类、建档,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台帐。
保卫处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