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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加强暑假期间防火工作的通知
2015-07-18 10:41  

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暑假期间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请各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如下防火安全工作事项,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尤其要加强各实验室和重要教学资料及重要设备存放部位的安全防范、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各类火险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危害的发生,。

    二、各单位应提醒师生提高防火安全意识、明确防火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学校防火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在办公场所、宿舍等部位使用各种违章用电器具,共同做好学校假期防火安全各项工作。

    三、各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严守岗位职责,在学生返家离寝后,认真检查各寝室的用电情况,将连接电源的各种电器插销拔掉,切断寝室电源。同时,加强假期留人宿舍的防火工作,坚决避免留宿老师或学生使用违章电器。

    四、假期需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室,应组织各实验室做好安全自查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实验的师生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验期间如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对以上物品的管理;实验完成离开时必须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以防火灾、爆炸、溢水事故的发生。

    五、对于暑假期间不开放的教室、实验室、宿舍或其他场所,应确保切断电源和关闭门窗。

    六、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严格值班的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并迅速向相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七、暑假期间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或私自动用明火现象。

    八、遇到任何消防安全问题及火险隐患状况,请及时拨打保卫处校园报警电话:崇山校区:62202110   蒲河校区:62602110

    最后,预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愉快、充实的假期!

 

 

 

 

保卫处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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