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当前正值春季,气温回升快,风干物燥,是火灾多发季节,防火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做好今年春季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工作,加强领导,增强春季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各单位应针对春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开展专项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防火意识。
四、学生公寓、食堂、超市、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办公室等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人走电关,落实好防范措施。
五、校内和各出租单位如设有外挂灯箱、LED屏等设施的,应做好防护措施,定期检查室内外电路,下班后应确保电源关闭。
六、坚持防火源头控制,对校内枯枝树叶及垃圾堆积等火灾易发地进行检查和清理,对单位内部库房堆放的垃圾、废品及时处理,确保安全防火工作不留死角。
七、校园内不准乱扔烟头、焚烧树叶杂草和垃圾。
八、严禁在校内任何地点进行烧烤等动用明火的活动。
九、学生公寓、办公楼、教学楼值班室及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燃气灶、酒精炉等高负荷、安全等级低的电器。
十、严禁私拉电线、接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一、凡违反有关防火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受到有关部门查处者,由相关单位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将通知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
辽宁大学校园报警电话:
崇山校区:62202110 蒲河校区:60602110
辽宁大学消防管理科电话:
崇山校区:62202414 蒲河校区:62602758
保卫处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