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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保卫处关于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2015-03-27 15:01  

校内各单位:

    当前正值春季,气温回升快,风干物燥,是火灾多发季节,防火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做好今年春季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工作,加强领导,增强春季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各单位应针对春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开展专项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防火意识。

    四、学生公寓、食堂、超市、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办公室等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人走电关,落实好防范措施。

    五、校内和各出租单位如设有外挂灯箱、LED屏等设施的,应做好防护措施,定期检查室内外电路,下班后应确保电源关闭。

    六、坚持防火源头控制,对校内枯枝树叶及垃圾堆积等火灾易发地进行检查和清理,对单位内部库房堆放的垃圾、废品及时处理,确保安全防火工作不留死角。

    七、校园内不准乱扔烟头、焚烧树叶杂草和垃圾。

    八、严禁在校内任何地点进行烧烤等动用明火的活动。

    九、学生公寓、办公楼、教学楼值班室及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燃气灶、酒精炉等高负荷、安全等级低的电器。

    十、严禁私拉电线、接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一、凡违反有关防火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受到有关部门查处者,由相关单位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将通知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 

 

 

    辽宁大学校园报警电话:

    崇山校区:62202110      蒲河校区:60602110 

    辽宁大学消防管理科电话:

    崇山校区:62202414      蒲河校区:62602758

 

 

 

保卫处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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