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做好假期安全工作,根据学校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现将保卫处假期安保服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崇山校区
(一)校门管理
寒假期间,崇山校区实行半封闭管理,将校门开放时间调整为:
西大门:早6:30-晚23:00
东大门、东小门:早7:30-9:00,中11:30-13:30,晚16:00-18:00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应持有“辽宁大学保卫处2015检”通行证,无证车辆必须在门口登记后方可进入,所有没有经过年检的车辆通行证由门卫保安统一收回。进出入校园运输物品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文件,厢式货车外出需开箱检查。晨练、打球健身、来校办事等人员必须核实身份、登记入内。
校园110指挥中心负责人:赵立新 联系电话:13609893765
(二)车辆通行证办理
为方便广大师生员工在寒假期间能够顺利办理车辆通行证,保卫处集中安排时间和地点为师生服务。请大家严格按照《保卫处关于做好2015年车辆通行证年检和办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主管单位统一报送申办材料,保卫处收到材料审定合格在3日内完成办证后通知相关单位领取车辆通行证。
办理时间:
1.1月24日—1月29日8:30-17:00
联系人:徐晓明 联系电话:62202417 15698831136
2.3月 1日—3月 7日(3月3日除外)8:30-17:00
联系人:孟玥彤 联系电话:62202417 18624006163
办理地点:崇山校区保卫处(学生十舍一楼)户籍室
(三)户籍管理
假期户籍事务办理时间调整为:3月 1日—3月 7日(3月3日除外)8:30-17:00
联系人:孟玥彤 联系电话:62202417 18624006163
办理地点:崇山校区保卫处(学生十舍一楼)户籍室
(四)巡逻报警
假期保卫处利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三防”措施,增加校园巡逻频率,清理校园内违章摊点、违章停车、闲杂人员等,严厉打击校园违法犯罪分子,加大治安防控力度,提高校园治安防范能力。遇有任何违法犯罪情况,请及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保卫处实行24小时接警处警工作制度,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崇山校区报警电话:62202110
校园110指挥中心负责人:赵立新 联系电话:13609893765
(五)治安管理
寒假期间,保卫处会对我校重点要害部位、各楼宇进行治安专项检查,除机关楼、各院系值班室外,其他部位全部封闭,白天由门卫值班员巡查开门,夜间由门卫值班员清场锁门。同时,会对校园内施工现场,尤其是带有电焊、切割等带电带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及其临时居住点加大巡查力度,施工负责人应及时到保卫处登记备案,为施工人员申请办理临时出入证件。
治安检查时间为:2月27日—3月4日
治安科负责人:崔鹏 联系电话:62202413 18624006133
(六)消防管理
保卫处会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巡查,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隐患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等活动,一经发现没收物品,并予以警告。
重点防火巡查时间为:
1.3月1日—3月6日
消防管理科负责人:马春林 联系电话:62202414 13190091661
2.春节期间2月11日—3月5日
负责人:值班干部 联系电话:62202110
二、蒲河校区
(一)校门管理
寒假期间,蒲河校区实行封闭管理,将校门开放时间调整为:
早7:00-晚22:00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应持有“辽宁大学保卫处2015检”通行证,无证车辆必须在门口登记后方可进入,所有没有经过年检的车辆通行证由门卫保安统一收回。进出入校园运输物品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文件,厢式货车外出需开箱检查。来校办事、打球健身等人员必须核实身份、登记入内,原则上无通行证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
校园110指挥中心负责人:张帅 联系电话:15942366588
(二)政审、用印管理
假期政审、用印事务办理时间调整为:2月11日—2月16日
办公室负责人:吴涛 联系电话:62602255 13478822955
办理地点:保卫处办公室蒲河校区体育场主看台一层124室
(三)巡逻报警
假期保卫处将增加校园巡逻频率,清理校园内违章停车、闲杂人员等,遇有任何违法犯罪情况,请及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
蒲河校区报警电话:62602110
校园110指挥中心负责人:张帅 联系电话:15942366588
(四)治安管理
蒲河校区重点要害部位、各楼宇(机关楼、各院系值班室除外)实行封闭管理。
治安检查时间为:1月24日—1月29日
治安科负责人:张帅 联系电话:62602413 15942366588
(五)消防管理
保卫处会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巡查,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隐患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等活动,一经发现没收物品,并予以警告。
重点防火巡查时间为:
1.2月24日—3月1日
消防管理科负责人:谢亮 联系电话:62602758 18640282737
2.春节期间2月11日—3月5日
负责人:值班干部 联系电话:62602110。
附件:保卫处机关蒲河校区、崇山校区寒假值班表
保卫处全体员工祝全校师生假期愉快!!!
出入学校机动车辆三种通行证样式如下:
保卫处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