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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保卫处关于对学校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
2015-03-20 15:14  

校内相关单位:

    近日,上海、哈尔滨等地相继发生了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针对严峻的安全形势,保卫处邀请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区消防大队教官组织对我校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教官:皇姑区消防大队参谋王洪全中校

    二、培训时间:2015年1月7日(星期三)14:30

    三、培训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机关楼三楼常委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消防安全责任及消防安全工作相关要求。 

    五、参加单位:后勤工作处、后勤集团、计算中心、出版社、图书馆、档案中心、物理学院、化学院、药学院、生命科学院、环境学院、轻型产业学院、国资处、文科实训中心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领导。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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