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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防火工作的通知
2015-03-11 14:10  

 

校内各单位:

    国庆假期将至,为了确保我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扎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将国庆节期间的防火及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普及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人员安全意识

    各单位在放假前,必须针对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情况进行防火安全提示,必要时应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坚决杜绝在办公场所、宿舍等部位使用各种违章用电器具,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共同做好学校假期防火安全各项工作。

    二、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各单位应在假前做一次彻底的自检自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各实验室和重要教学资料及重要设备存放部位的安全防范、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各类火险隐患,彻底清除火灾隐患。

    三、坚决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单位防火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加强执行力,确保工作的落实。

    四、有效落实节假日值守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

    各单位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各重点要害单位(部位)要坚持二十四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五、切实加强假期宿舍及实验室管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各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严守岗位职责,在学生返家离寝后,认真检查各寝室的用电情况,切断寝室电源。同时,加强假期留人宿舍的防火工作,坚决避免留宿老师或学生使用违章电器。

    假期需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室,应组织各实验室做好安全自查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实验的师生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验期间如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对以上物品的管理;实验完成离开时必须关闭水源、电源、汽源,锁好门窗,以防火灾、爆炸、溢水等事故的发生。

    六、保卫处校园报警电话:

    崇山校区:62202110   蒲河校区:62602110

    预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愉快、充实的假期!

 

保卫处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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