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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  
办理户口须知
2010-11-05 10:39  

办理户口须知

 

一、户口迁入

1、本科省外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办理

2、研究生:

1)市内集体户口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办理

2)市外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办理。

二、户口迁出

应届毕业生6月中旬(1520日)必须到校安全保卫部确认户口去向。按下列程序办理

1、市外迁出学生,凭毕业办派遣计划6月中旬由安全保卫部统一办理。

2、市内迁出:

1)市属单位,持派遣证、接收单位介绍信及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办公室(市人才市场三楼)办理落户介绍信,后去往落户派出所。

2)省属单位:持派遣证、接收单位介绍信及常住人口登记卡到省教育厅毕业生办公室(北陵公园正门西走200)办理落户介绍信后,去往落户派出所。

三、往届毕业生每周二办理户口。

户籍室办公电话:62202417

 

安全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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