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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工作的通知
2010-11-17 12:27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工作的通知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有关方面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国务院办公厅于111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为更好地落实上级通知要求,彻底消除我校消防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确保我校平安。现将近期消防工作有关事情明确如下:

一、提高认识,领导亲抓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和工作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

二、全面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

近期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安全保卫部消防管理科将加大对我校各部门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个人。各部门、各教学楼、各宿舍、食堂以及出租的档口,都要有专人负责,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公安处消防管理科将对上述部位加大检查力度,特别是我校重点防火部位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单位,要进行一次排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

 

辽宁大学安全保卫部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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