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110”巡逻队在工作中
遇突发事件各类案件处理的暂行办法
1.巡逻队员在执勤时接到报警要立即赶赴现场,在赶赴现场的同时,白天(上班时间)向治安科或校园“110”值班室报告,节假日、晚间向公安处值班领导报告。
2.巡逻队员在执勤过程中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时,白天(上班时间)要及时交治安科处理,节假日、晚间交值班领导处理。
3.对接、出警事宜要做好详细登记,抓获犯罪嫌疑人要写出抓捕经过并向治安科主管治安科的科长或处里值班领导详细汇报情况。
4.在出警过程中,需要保护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需要有证人出证的,要请证人写出书面证实材料,并报告治安科或校园“110”值班室。